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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以多數決形成社會共識

2016/06/08智榮基金會發佈

對於8日中國時報頭版報導指出,有關政院擬重啟核一廠1號機的政策,政院表示將在凝聚社會共識後才會重新評估是否重啟運轉。

但什麼是「社會共識」?對同一個社會事件每個人的認知與解讀往往不同,難以形成共識,這也會造成國家建設與施政的裹足不前,讓社會無往前推進,國家的發展也將受限。

對於「社會共識」的定義,我認為大家需要先有共識。我個人的看法是,所謂的社會共識不可能達到100%的意見一致,因此可以視議題的重要性或影響程度,大家事先溝通,設定有的是要達到二分之一,有的三分之二,有的四分之三甚至更高比例的人同意即是所謂的「社會共識」,大家需要先對此達成共識。

但如今台灣的社會現況,往往只因為少數人的意見,就使我們原本所做的決策難以落實執行,我認為這是不對的。

以我自己為例,我在推動宏碁的三次變革時,我就是用五C的原則,與同仁溝通、溝通、再溝通,以在內部形成共識,並一同承諾往同一個方向來轉型努力。

我所參與的組織也是以此運作,約三年前我擔任公視董事時,公視第一次召開本屆的董事會時,我也呼籲在董事會中儘量用共識決來處理議案,儘量不用投票,如果一定要投票,大家也有共識以多數決做為大家的共識。很高興公視三年來以共識決運作,一步步往前走。

我是非主流的人,「Me too is not my style」,我的思維往往也是屬於少數人的想法,但我尊重不同的想法。對於團體多數決所做出的決定,我絕對支持,即使我個人有不同的意見或想法。

我想,如何形成及建立社會共識,是台灣社會未來亟需面對的問題,建立多數決的共識,台灣才能突破瓶頸與阻礙,大步邁向未來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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